您的位置: 首页 > 齐点淄博 > 推荐 > 推荐

区域核酸检测!淄博这里发布最新通告!​
中华宽带网 2022-05-11 09:12:17 字号:- +

淄川区发布《关于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根据省、市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的通知》要求,结合淄川区实际,自本周起,全区各镇、街道每周三集中开展一次区域核酸检测。请广大居民在社区(村)的组织下有序到区域核酸检测采样点(名单附后)进行采样。

1.“应检尽检”重点行业人员和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按照规定检测周期频次,由所在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到辖区“应检尽检”采样点(名单附后)进行检测。

2.在校学生按每校每班每日25%(其中抽检5%)的比例进行检测,教职工每周检测2次,学校从业人员每日检测1次。

3.请广大居民按照本通告公布的区域核酸检测采样点就近进行检测,严格落实“一米线”排队等候、“三米线”核酸采样要求,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交叉感染。

4.集中检测期间未采样的居民及时到“应检尽检”核酸采样点进行补采。

5.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肺炎疫苗,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请勿参加核酸检测。

附件1:淄川区区域核酸检测采样点名单

附件2:淄川区“应检尽检”采样点名单

附件3:淄川区“愿检尽检”采样点名单 

淄川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5月10日

 

附件1:

图片

淄川区区域核酸检测采样点名单

 

附件2:

图片 

淄川区“应检尽检”采样点名单

 

附件3:

图片 

淄川区“愿检尽检”采样点名单



编辑:
分享至:

扫码下载

齐点淄博APP

扫码关注

齐点淄博微信公众号

扫码关注

齐点淄博抖音号

扫码关注

齐点淄博快手号

淄博市广播电视台主办

举报邮箱:ztzbs@163.com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3-6212015

鲁公网安备 3703030200002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180008号 鲁ICP备0905465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5320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