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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开考!防寒防疫防作弊!
中华宽带网 2021-12-24 16:13:58 字号:- +
明天,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就要开考啦!
✨✨✨
愿你在考场上“细心”“沉着”应对

考的全会,答的都对



近几天我省出现寒潮天气
全省气温将集体“大跳水”
过程降温幅度

大部地区8~10℃

局部地区12℃左右

最低气温出现在26日早晨

鲁西北和鲁中地区-13~-11℃

其他地区-10~-8℃

周末最高气温也将跌至冰点以下

大部分地区全天都将处于“冰冻”模式


25~26日

半岛北部地区有大到暴雪

半岛南部地区有小到中雪

最大积雪深度15~25厘米




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期间
全省天气预报

预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期间(25日~27日),我省将出现寒潮天气,半岛北部地区有大到暴雪,半岛南部地区有小到中雪。

具体预报如下:

24日~25日,半岛北部地区天气阴有中到大雪局部暴雪,鲁中的东部和半岛南部地区天气阴有小雪,其他地区天气多云。北风,鲁中的东部和半岛地区5~6级阵风7~8级减弱到4~5级阵风6级,其他地区4~5级阵风6~7级减弱到3~4级。最低气温:鲁西北的东部、鲁中和半岛内陆地区-9℃左右,鲁中山区局部可达-11℃,其他地区-7℃左右。

26日~27日,半岛北部地区天气阴有小到中雪局部大雪转多云,其他地区天气晴到少云。半岛地区北风4~5级阵风7级减弱到3~4级,其他地区北风转南风3~4级。最低气温:鲁西北和鲁中地区-13~-11℃,其他地区-10~-8℃。

由于寒潮天气形势变化快,请密切关注最新天气预报。

(以上信息由省气象台提供)

淄博具体天气情况如下:


寒潮过程恰逢研究生招生考试
建议考生提前安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
注意防风保暖
预留足够赴考时间
由于气温较低
雨雪天气会导致路面积雪和道路结冰
考生一定要注意出行安全




小编还有一些初试注意事项要叮嘱
大家一定要看完!

01

准考证篇

有关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如下:
1、准考证不需要彩打。
2、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试期间千万不能把准考证当草稿纸用哦!)
3、准考证在初试、查成绩、复试的时候都会用到,部分学校入学的时候也有要求。所以,保存好准考证的电子版很重要,纸质版也可以多打印几张以备不时之需。
4、准考证打印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12月27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准考证》。
02
考试时间篇

1、2022年考研初试的时间是:2021年12月25日-12月27日(超过3小时科目在27日进行)。
2、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每科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
3、上午开始考试的时间是8:30,下午开始考试的时间是14:00。
03
考试工具篇

考生应按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携带并使用文具。自命题科目按招生单位说明携带文具。
1、必须携带的证件: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
2、必要的工具:黑色字迹签字笔、铅笔、橡皮、绘图仪器等(部分考场提供文具,具体需咨询报考点)。
3、不能携带的工具: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
04
考试规则篇

1、考生在考场内不得传递文具、用品等。所以如果你发现自己遗漏了重要文具,可以举手向监考老师问询,不要跟其他考生说话,否则有可能被作为作弊处理。
2、要注意: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
3、遇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但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4、关于上厕所:有的考场允许,有的不允许,最好在开考之前询问一下监考老师以便确认;适当减少喝水,以防万一。
05
考试细节篇

1、关于条形码:考生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粘贴条形码。凡漏贴条形码、漏填(涂)、错填(涂)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2、关于答题:考生应在答题纸(卡)规定的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
3、关于密封袋:需要考生自己拆密封袋和装密封袋的科目一般是自命题科目,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是由监考老师统一拆袋、下发试卷以及收试卷和密封的;拆密封袋时尽量小心。
4、需要装入密封袋内的文件: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答卷),仔细确认,不要遗漏。
5、绝对不能装入密封袋内的文件:准考证和身份证,切记。
06
防疫篇

随身携带一次性医用口罩,消毒酒精等防疫用品,做好防护;提前了解考点防疫要求,准备好健康登记表、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材料。
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开考在即,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实现“健康研考”“平安研考”“公平研考”目标,现就做好新冠肺炎疫情个人防护提醒如下。

一、减少人员流动。考前考生要主动减少跨省、跨市的区域流动以及不必要的聚集和人员接触,无特殊情况不要离鲁,确保考试时身体健康状况良好。一旦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等疑似症状,应尽快就诊排查;如未排除传染病,应及时向报考点报告。

二、及时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如实填报《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所有在我省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外省考生尽快返鲁,并在电子健康码界面填写“来鲁申报”,保持通行码为绿码。请考生考前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填写《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下载地址:http://www.sdzk.cn/NewsInfo.aspx?NewsID=5615),并在首场考试进入考点时上交。

三、按时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所有考生须持有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参加考试,核酸检测出结果的时间须在12月23日上午8:00后。应届大学生可根据生源高校统一安排在校内进行核酸检测,其他考生应于规定时间内自行到相关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鼓励考生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

四、特殊情况进行隔离考试。考生属于以下情形并确需参加考试的,考前请主动联系报考点说明情况,按防疫要求在普通考点的备用隔离考场进行隔离考试。

1.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须持有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结论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
2.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21天者;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已满14天但不满28天者,须持有14天内的2次间隔24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
3.开考前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
4.从发生本土疫情省份入鲁返鲁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提供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和抵达后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

五、自觉接受体温测量。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前必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37.3℃的考生,需进行体温复测。复测后体温仍≥37.3℃,考生须按照考点应急处置程序参加考试。

六、考试期间做好个人防护。考生在进入考点、考场前要佩戴口罩;鼓励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佩戴口罩。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非低风险地区考生和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考生须排队有序入场和离场,尽量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在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人员报告。

七、强化交通食宿预防。考生应遵循“两点一线”出行模式,“点对点”往返住所和考点。应选择合适的交通工具,尽量采取步行、骑行、私家车往返考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务必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减少接触公共物品或部位,避免与可疑人员近距离接触。考生回家后尽量不外出,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在宾馆住宿考生要实行分时、错峰、单向就餐,减少住宿聚集,加强室内空气流通,严格做好住宿场所设施清洁消毒和个人防护。
07
其他

1、住宿:不在常驻地考试的小伙伴,一定要尽快安排好住处。
2、踩点:一定要提前踩点,熟悉考场的位置和路线,熟悉厕所等相关地点的位置。
3、交通:估算一下住宿点距考场的距离,选择合适的交通方式,考虑进堵车的因素,不要迟到。
4、饮食:清淡;最好跟考前保持一致;不要过分补充营养剂,容易出问题。
5、注意保暖。

遵纪守法、诚信考试


(一)本次考试实行两次安检。考生应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只允许携带规定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及铅笔、橡皮、绘图仪器等,统一提供考试文具的考点按考点要求执行)或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化学(农)在2022年研考中允许使用科学计算器(不带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具有对数及幂指数计算功能的科学计算器),其他统考科目考试中一律不允许使用计算器。自命题科目是否使用科学计算器按招生单位要求执行。

(二)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人员的考场管理。严禁考生将手机、手表等违禁物品带入封闭区和考场。严禁考生对试卷或答题卡(答卷)等进行拍摄、传出考场或上网,不得将试卷、答题卡(答卷)或草稿纸带离考场。

(三)考生应按照考点统一发出的考试指令完成考试。整个考试过程以考点信号指令为准,考场内的挂钟时间仅供参考。

(四)严惩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9年9月4日起施行,其中明确规定,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等情形,均应认定为“情节严重”。

对违反考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对其做出相应处理。根据《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参加国家或者本省组织的统一考试作弊信息已纳入失信信息范围。

希望广大考生充分认识到作弊行为产生的严重后果,已经购买或准备购买作弊器材的考生坚决放弃、打消作弊念头,诚信应考。对发现的涉考违法违规行为,请广大群众和考生监督举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31-86162757。

每逢考试,社会上总有不法分子通过各种方式和手段进行诈骗犯罪活动,如利用互联网、小广告等兜售所谓“考研试题”“作弊工具”等,希望广大考生高度警惕,切莫相信,防止陷入骗局而影响自己的考试,更不要一时糊涂参与组织作弊,触犯法律,遗恨终生。


最后,小编想借福楼拜的一句话致奋斗在路上的你:人的一生中最光辉的一天,并非是功成名就的那天,而是从悲叹与绝望中,产生对人生的挑战,以勇敢迈向意志的那天。
希望大家能平安健康,顺利研考,加油!



来源:微言教育、研招网、山东天气、山东教育发布、中国天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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